各教研室: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考试阶段,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要求各教研室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教务处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规定,经院领导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16日进行期终考试,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公共卫生学院考试巡考小组:
组 长:陈 廷
副组长:张春之
组 员:陈雁君、李 晶、张 凯、岳喜同、刘 琥、隋云南、孔德众、李永华、张 敏
秘 书:王文军、杨凤荣
负责组织、检查、督察我院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随时接受教务处组织督导组或临时检查小组对考场进行的临时巡视检查。
各教研室应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认真研究考试过程的有关问题,调集力量做好本学期考试的各项工作。及时召开教研室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学生管理部门应采取一定的方式在学生中进行考前动员,强调考试纪律,做好迎接考试的思想准备。
二、考试年级、班级
2004级预防医学本科、2004级卫生检验本科。
三、考试命题和管理
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生物材料检验、食品理化检验、空气理化检验、水质理化检验、职业医学检验安排考试、考查。另外,其它专业课程请及时与有关系部联系。
命题工作请严格参照[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济医院字〔2006〕43号)],试卷格式要参照《试卷模板》规范制作,同时要填写完整《试题申报表》。本学期继续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任课教师不得出自己上课的内容,教研室主任最后把关,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试题应提前1-2周准备,在考试前5日提前将A、B卷考题出完,在向学院提交《试题申报表》时,应同时将A、B试卷及其标准答案同时提交,出题应严格按学校要求,A、B试卷应做到同质同量,标准答案扣分点应准确到1分,经检查无误后,院领导签字,送学校教务处审批、开信进行印刷装订密封,完备试题袋及其他考试有关的一切资料。
各教研室要加强保密观念,非命题人员不得接触试题,命题教师及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生泄题及变相泄题要迅速采取措施,更换试卷,同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试卷印刷完成后,应检查印刷质量,试卷质量应做到清晰,无污物。
有关人员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过程中要确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在公共计算机上编辑试卷的,试卷删除后务必要清除回收站,禁止利用FTP传输试卷和考试成绩。
教研室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安排好主考、监考人员。今年监考安排原则上上课教师不监上课班级。主考人应提前通知监考人;监考人员一般不能请假,应提前30分钟到教研室领卷子,提前15分钟到考场,不准缺勤、迟到、早退。确因工作需要应提前通知主考,向主管部门、教务处请假。
四、试卷评阅
在各科目考试结束评阅试卷前,教研室要组织统一学习《济宁医学院课程考试评卷要求》(教务处函[2007]-13号)及其补充通知,认真讨论试卷评分标准,使参加阅卷教师能按照评分标准规范、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综合评定出的总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情况。教研室授课所有教师必须参加评阅试卷工作,教研室主任把关。
评阅过程中,教研室试卷应由批阅人妥善保管或专人负责,严防试卷泄密。试卷批改结束后应按程序上报,教研室任何人不得向泄露信息。试卷由教研室封存,学生毕业一年后销毁,学院将把试卷检查做为一项常规工作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以督促考试各项工作科学、健康、规范的发展。
五、成绩录入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录入,同时保证下一学期补考等正常工作的进行,本学期学校成绩录入系统在学期结束前四个周开放,暑假开学前关闭系统,请各教研室按时做好成绩录入工作,以后不再专门下发通知。
成绩录入的具体方法请查阅《济宁医学院关于印发<网上录入成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务处函[2007]19号),望各教研室教师克服困难,认真录入、校对,必须在暑假开学前完成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认真进行成绩分析和试题分析,并报学院教育科。
六、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结合学校“考试质量建设月”活动,及时召集任课教师开展考试相关的业务教育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与讨论,研究和布置好本教研室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认真研究、总结、整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调集力量做好本学期的各项考试。
2、按学校要求,学院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巡考小组。学院将随时开展巡视活动,小组成员一般不应请假或推诿。检查本单位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校教务处还将组织督导组或临时检查小组对考场进行临时巡视检查,巡视结果将向全校通报。
3、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持好考场秩序。为便于学生监督,监考老师在考前要将姓名写在黑板上,一个教室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场的,要注明考场或班级,同时在考试正式开始前按学号顺序整理好考生座次,不允许学生考前占位。同时还要书写举报电话: 2203943;2203545 或2203604
监考教师若不认真履行职责,如看书看报、聚集聊天、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或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按照《济宁医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并报主考,主考汇总后应及时将《主考汇报表》报教务处。
5、各教研室、辅导员办公室要利用开展此次活动的机会,组织召开师生考前会,学院将利用会议、网络、板报、条幅、广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在考试纪律方面的教育,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强调考试纪律,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学风考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动各学生组织积极参与到创建优良考风、优良学风的行动中来。
6、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学生要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请尽快补办,也可以由所在学院开具带有照片的证明,无证件或证明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7、考试中严禁将复习资料、草稿纸、手机、呼机、CD机、电子辞典等各种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8、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必须按照《济宁医学院课程考核缓考暂行规定》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未经教务处批准缓考而未参加考核者按旷考处理。办理缓考手续前,要先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9、今年我院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开展“诚信考试月”活动,向全体学生承诺:全体教师将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持好考场秩序;出题、考试、阅卷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并接受同学们的监督,学院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学生有权利举报其它学生的违纪舞弊行为,也有权利对监考教师监考不力及各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537-2203545;0537-2203604。
公共卫生学院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